省调研组赴普洱开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召开
普洱日报讯(记者 郑舒文) 12月23日,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李媛带队的调研组到普洱开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部门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国云主持座谈会。
会上,调研组与我市各部门围绕信用立法、信用监管改革、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对普洱市近年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认真汇总梳理调研情况,结合云南省实际,充分研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修改完善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胡国云表示,社会信用立法就是要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守信者处处受益”。调研组对普洱持续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为我们改进工作指明了方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调研组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要抓住这次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薄弱环节,扎实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