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注入“廉因子”激活企业发展“廉动力”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罗发秀) 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目标任务。其中,将清廉企业建设作为实现普洱高质量发展、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力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激活经济发展一池春水。
自“清廉普洱”建设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与市国资委建立通报会商工作机制,建立纪律作风交叉监督检查机制等,助推企业清廉建设意识不断增强、内部机制逐步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同时,市纪委监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政企共建,现场警示教育,讲授专题廉政党课等方式,把“清”和“廉”的要求贯彻到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
“我们将持续为清廉企业建设注入‘廉因子’,让廉洁文化进岗位、进班子、进基层、进家庭,弘扬主旋律,常敲警示钟,提高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助力普洱经济高质量发展。”普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