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1人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普洱日报讯(市妇联)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授予150个单位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00名同志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和100名同志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思茅区南屏镇兰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李亚琪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李亚琪从事妇联工作以来,援助社区下岗职工妇女就业、帮扶贫困妇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利用各种节假日走访社区内贫困家庭等,千方百计为社区妇女解决实际困难。由于工作突出,她先后荣获过思茅区2012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思茅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优秀党员、普洱市第一批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普洱市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2011年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和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