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人民有所呼,人大有所应”。2018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监督水平,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措并举促进教育发展。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教育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检视问题和补齐短板为导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坚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综合运用视察、调研、跟踪问效等方式,分析梳理问题,研究和提出提升教育水平和质量的建议,为加快推进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8年3月,对全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促进10县(区)全部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2018年6月,对普洱市第一中学恢复初中办学的可行性进行专题调研,促进普洱一中恢复初中办学,缓解思茅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压力,有效化解大班额问题;2019年5月,对全市教育扶贫工作进行视察,促进全市教育扶贫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9月,对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督促落实“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热切期盼;2020年4月,对全市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市委,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护航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把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将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及时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监督,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做出积极贡献。医疗卫生服务关乎民生福祉,是民生之所需也是民生之所急,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2018年9月,开展全市医疗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促进补齐基层公共卫生体系短板,提升服务水平,更好为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推进民生事业,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一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法律。2020年9月,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情况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社保资金管理,夯实社会保险事业基础,提高服务工作水平,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 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申遗工作,把申遗工作作为做实做强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发力点,有效开展监督。2021年3月,组织部分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开展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工作情况视察,并组成考察组前往厦门市、杭州市进行考察学习,学习借鉴厦门市鼓浪屿、杭州市良渚古城遗址及杭州西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统一思想认识,理顺管理体制,加快申遗步伐。 注重保障群众殡葬权益。殡葬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针对全市殡葬改革推进缓慢、殡葬设施建设滞后、殡葬服务市场不规范等问题,2021年9月,开展全市殡葬事业发展情况调研,推动全市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以立法提升城市品质。文明是一座城市最美的底色,一座城市的文明和进步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按照市委将《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增列为2020年立法项目要求,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于2020年9月1日实施,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创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民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改进监督方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讯员 陈光海)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