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王福蓉) 2月20日下午,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庆元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代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各代表团提名、酝酿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情况的汇报。分项表决通过了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普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普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普洱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任远征、王鸿彬、李鸿、姚顺、张若雷、马先楚、魏刚、袁洪波、梁光明出席会议。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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