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王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主要任务和2022年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党中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部署和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普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踔厉奋发,牢记使命笃行不怠,为奋力谱写普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卫东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强化“四个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普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忠诚履职,务实担当,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力助推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普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普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普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普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普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普洱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普洱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普洱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同意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普洱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普洱市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 关于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红云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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