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将党建融入文明乡风培育中,通过引导群众自治、强化乡村法治、倡导群众德治的“三治”融合模式,切实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擦亮文明乡风“底色”。 夯实“自治”根基 文明乡风更有“力” 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在文明乡风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积极推行“六星”党组织争创行动,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健全“三公开”制度,定期组织群众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进行民主协商议事,让群众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凸显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坚持用“约”管人管事,维护公序良俗,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措施,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深化“法治”引领 文明乡风更有“序” 建立“订单式”普法推广,依托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结合婚姻、纠纷、经济、民事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学法需求,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挂牌成立村级人民调解庭、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动法官、检察官定期或不定期下沉基层一线,面对面为群众传授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引导村民依法表达诉求,把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整合现有文化阵地资源,组建法治宣传文艺队,将法治宣传融入文艺汇演中,用法治文化滋养全民法治素质。目前,全县有法治宣讲员队伍138个,有宣讲员3669人;业余法治文艺队伍216个,有业余文艺骨干和演员6515人;法律志愿者队伍172个1700余人。 加强“德治”支撑 文明乡风更有“魂” 依托村级活动场所,打造165个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提供活动场所。通过个人自荐、群众评议、村组评定、乡(镇)审核、县级授星的方式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工作,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践行新道德、新风尚,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目前,全县有“十星级文明户”30300余户。积极探索“党员中心户长+”“同心互助”等模式,开展“火塘党课”、院坝会等活动,加大德育感召;通过“身边好事我来说”“身边榜样我来学”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现已评选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称号及提名奖获得者21人,用身边人、身边事感染广大党员、群众。同时,积极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让群众真正从志愿活动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通讯员 李斯)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