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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普洱市场监管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2.58万元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2/03/15/ 09:50 点击:

 

△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引导工作。(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普洱日报讯(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高效处理消费投诉和举报,优化工作流程,减少流转环节,建立督促跟踪机制,对重点投诉举报和办理时限,全程指导和督促,对即将超期件实行跟踪催促提醒,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及时向社会通报12315热线受理投诉举报情况和消费投诉热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12期。在全市范围内及时发布“3.15”宣传海报,在城区主干道广告大屏幕、商超、市场等广泛进行宣传,在《普洱日报》上刊登“3.15”宣传专版,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宣传消费维权年主题、工作取得的成效、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等。与普洱学院法律协会联合开展“3.15消费安全进校园守护祖国青少年”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学生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就严重危害校园安全的“校园贷”“套路贷”等不良行为向同学们敲响警钟。走进客运南站,现场设置咨询服务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问答和企业年报公示等,解答消费者咨询,并引导消费者正确维权;同时,组织开展座谈,收集企业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诉求,为下一阶段党建联盟活动方向和主题提供素材,互联共建,共促发展。

2021年,普洱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咨询投诉举报共8221件(其中:咨询6411件,投诉1279件,举报531件),表扬6件,来人来访153人次。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2.58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124.72%。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消费者协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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