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3个集体4名个人被表彰为2016至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
普洱日报讯(记者 郑舒文)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普洱市3个集体、4名个人获表彰。其中,普洱市司法局、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政府、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获先进集体称号;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县股股长赵军、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杨萍、普洱日报社主任记者钟云、思茅区六顺镇党委副书记李志坚获先进个人称号。
2016至2020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亮点纷呈,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推进法治云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