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昌平主持召开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梁光明的见面沟通会并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巡视联络办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卢韬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市委书记李庆元在听取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李昌平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姜红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卢韬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梁光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同志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在机关的处级及以下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退休老干部参加会议;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李昌平强调,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实现自我革命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管党治党、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巡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需要,是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增强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的责任担当,着力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李昌平指出,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查找、靶向纠治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支持配合,严守纪律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卢韬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要自觉落实好接受巡察的政治责任,杜绝对抗、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发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和配合好巡察工作。二是要大胆履职、从严要求。巡察组代表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按规定履行职责,按纪律和规矩办事,严守职责边界和巡察权限,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三是要与被巡察单位强化沟通、紧密协作,巡察组要按规定参加有关会议、活动,与被巡察单位齐心协力、按时保质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四是要确保工作不断、思想不乱。当前,第一季度工作处于收尾阶段,第二季度的工作即将启幕,正处于各项工作接续推进的关键节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营造奋发有为、团结干事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到配合巡察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提升、双丰收。 梁光明表示,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把巡察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增强接受监督检查、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机关党组及党组成员要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加强保障、主动服务,和全体干部职工一起全力配合巡察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干扰巡察工作。三是接受监督,即知即改,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做到告知即改,认真整改。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对巡察组交办的事项,要保证质量,按时办好。四是认真整改,促进发展。真正把巡察组对机关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工作动力,依法履职,努力推动人大机关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坚决做到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有要求,人大有行动;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6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987925833,专门邮政信箱:普洱市A349号;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2年5月31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及党组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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