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公布
普洱日报讯(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202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普洱市人民政府被评定为A级等次。
2021年,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落实落细组织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能力建设责任、安全保障责任,保持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严守安全底线、严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隐患,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办食品案件798件,增幅排名全省第一。完成食品及农产品抽检8399批次,在全省率先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技术接入。“净餐馆”达标率100%,全市29个城区农贸市场,评定星级市场12个,普洱市“净餐馆”“管集市”全省考核名列第二。普洱市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一,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列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