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王熙宁)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普洱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12项责任落实措施清单,逐一列明落实措施内容时限要求,做到方向上对焦聚焦、思路上紧跟紧随、落实上同向同行。 “着力提高领导批办性、指导性批示件办理效率,有关县(区)和部门收到批示件,7个工作日内落实反馈,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普洱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健全完善领导批示件督办落实工作机制,力求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同时,紧盯重点环节,加快项目建设,从申请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带队外出招商1次,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招商。每项工作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形成责任链条,实现工作闭环。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让每项工作都实起来落下去。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把工作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上来。文件、报告严格控制字数和数量,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为有效营造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提质增效浓厚氛围,普洱市还坚持以上率下,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专项行动,建立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三服务”清单。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各部门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与此同时,组织人事部门把考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职务调整、职称评聘等重要依据,注重在一线考察识别和提拔任用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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