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调解员一天半调解24起系列案件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李学仙 李桂霞) 仅用一天半的时间,24名当事人的劳务费、租赁费、运输费等共计70余万元的欠款于诉前得到了有效确认,这得力于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布衣法官”——特邀调解员王学珍。
近日,张某某、彭某某等24名原告同时向镇沅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判令被告吴某某支付在墨临高速公路边坡绿化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租赁费、运输费、材料费等欠款共计70余万元。为快速解纷止争,立案庭工作人员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该系列案于诉前委派给长期驻本院调解的特邀调解员王学珍。王学珍无半点迟疑,收案后迅速通过电话联系好原告和被告,预定分三批于2天内调解完毕。24名原告和被告吴某某如约参加调解。调解分三批进行,调解员对每个案件认真核对,经逐个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均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结束后,一位当事人感慨道:“不用花一分钱,用时这么短就帮我们这么多人的案子调解成功了,看得出来调解员是真的用心帮我们。”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