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普洱市自2018年9月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在全市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建立了覆盖市、县两级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先进技术构建了融合、共享、联动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共享平台。“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3年来,900余名调查机构管理人员和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44.01万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21320.81公顷(631.98万亩)。其中水田84326.12公顷(126.49万亩),占20.01%;水浇地4713.91公顷(7.07万亩),占1.12%;旱地332280.78公顷(498.42万亩),占78.87%。澜沧、墨江、景谷等3个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6.39%。 全市耕地全部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4741.99公顷(22.1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3.5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4105.75公顷(36.16万亩),占5.7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6064.13公顷(144.10万亩),占22.8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84986.67公顷(277.48万亩),占43.9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1422.27公顷(152.13万亩),占24.07%。 (二)园地394703.64公顷(592.06万亩)。其中果园60679.03公顷(91.02万亩),占15.37%;茶园154736.75公顷(232.11万亩),占39.20%;橡胶园133278.22公顷(199.92万亩),占33.77%;其他园地46009.64公顷(69.01万亩),占11.66%。园地主要分布在江城、思茅、澜沧、墨江4个县(区),占全市园地的55.26%。 (三)林地3239114.99公顷(4858.6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104001.84公顷(4656.00万亩),占95.83%;竹林地27863.79公顷(41.80万亩),占0.86%;灌木林地68174.99公顷(102.26万亩),占2.10%;其他林地39074.37公顷(58.61万亩),占1.21%。景谷、澜沧等2个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37.81%。 (四)草地24035.95公顷(36.0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09公顷(1.35亩);人工牧草地594.72公顷(0.89万亩),占2.47%;其他草地23441.14公顷(35.16万亩),占97.53%。草地主要分布在澜沧、思茅、景东3个县(区),占全市草地的58.51%。 (五)湿地3915.79公顷(5.8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普洱市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14.46公顷(216.90亩),占0.37%;内陆滩涂3901.33公顷(5.85万亩),占99.63%;全市无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沿海滩涂和沼泽地5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湿地主要分布在墨江、思茅、澜沧3个县(区),占全市湿地的55.6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8533.75公顷(102.80万亩)。其中城市2991.39公顷(4.49万亩),占4.36%;建制镇5414.04公顷(8.12万亩),占7.90%;村庄55968.44公顷(83.95万亩),占81.67%;采矿用地3778.99公顷(5.67万亩),占5.5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80.89公顷(0.57万亩),占0.56%。 (七)交通运输用地57206.06公顷(85.8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64.47公顷(0.55万亩),占0.64%;公路用地14247.80公顷(21.37万亩),占24.91%;农村道路42179.22公顷(63.27万亩),占73.73%;机场用地391.21公顷(0.59万亩),占0.68%;港口码头用地16.49公顷(247.35亩),占0.03%;管道运输用地6.87公顷(103.05亩),占0.01%;全市交通运输用地中无二级地类轨道交通用地分布。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4396.18公顷(96.6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5266.11公顷(37.90万亩),占39.24%;湖泊水面46.57公顷(698.55亩),占0.07%;水库水面34138.28公顷(51.21万亩),占53.01%;坑塘水面3915.95公顷(5.88万亩),占6.08%;沟渠260.30公顷(0.39万亩),占0.41%;水工建筑用地768.97公顷(1.15万亩),占1.19%;全市无冰川及永久积雪1个二级地类的分布。景谷、澜沧、思茅3个县(区)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分布较多,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9.5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普洱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集约节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集约节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普洱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有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普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普洱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8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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