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光明同志辞去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4月29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梁光明同志因工作需要,本人申请辞去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接受梁光明同志辞去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并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