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资讯 时政 热点 问政 公告 时评 党建 视觉 直播 专题 策划
 
当前位置:普洱网首页 >> 专题库 >> 倍加珍惜全国文明城市荣誉 全面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 >> 诚信建设万里行 >> 正文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被判刑


来源:《普洱日报》 臧灵 时间:2022/05/05/ 10:41 点击:

 

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  通讯员  赵定国)   近日,被执行人叶某何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且隐藏、擅自转移处分财产,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被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叶某何系澜沧江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之一。2010年1月,叶某何与段某某协商,将公司的50%股份中32万元的股权转让给段某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段某某于2010年1月19日向叶某何支付了30万元,又于当年12月20日以借款的方式向叶某何支付2.7万元。2010年3月20日,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公证事项。但此后叶某何既未向段某某予以利润分配,亦未将公司股东变更为段某某。为此,段某某向澜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叶某何返还转让价款和承担支付违约金。

澜沧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根据调查结果,以叶某何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澜沧县公安局移送了立案线索。澜沧县公安局立案后,将叶某何抓获。澜沧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叶某何在人民法院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仍实施了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的行为,属情节严重的情形,判处被告人叶某何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上一篇:母亲主动替女儿还款助执行 下一篇:【诚信典型】“唯有诚信才是安身立命之本” ...
 
 
 
主办: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承办:普洱市融媒体中心
普洱网投稿:puernews@126.com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25320150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240004 ICP备案号:滇ICP备11001122号-3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邮箱 jubao@12377.cn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举报邮箱smjidi@126.com 普洱网不良信息举报:0879-2147559
涉未成年专用举报电话:0879-2147559 举报邮箱:smjid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