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乡村振兴是实现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推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这为我们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思想理论遵循。各级各部门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一定要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让产业兴、生态美、百姓富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动注脚。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乡村振兴事事关乎农民,件件离不开农民,脱离群众必将沦为空谈。在产业发展上,要创新合作社发展模式,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以“股金+租金+薪金”等模式,把群众嵌入到产业链上,让群众“唱主角”。在乡村治理上,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群众自主性,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热情。在生态治理上,除了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外,还要注重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断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补偿标准,保障农民收入。 坚持成果共享,保障群众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要进一步深化“一平台、三机制”建设,确保产业帮扶应扶尽扶,乡村振兴路上不落一人、不掉一户,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持续加强基层文化软件、硬件设施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宣传文化工作队伍,不断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不断满足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让农民不仅钱袋子“鼓”起来,还要精神“富”起来。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要走好群众路线,唯有以百姓心为心,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锚定目标、埋头拉车,纵使前方千难万阻,我们也必将取得最终胜利。 (农明川)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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