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欣:传承优良家风 践行家庭美德
本网讯 苏欣,35岁,中共党员,现任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一直以来,苏欣传承优良家风家教,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家庭和谐,是人们眼中的好女儿、好媳妇、好母亲,先后被评为“墨江县巾帼标兵”“云南省职工和谐家庭”。
苏欣从小就孝敬父母,主动帮助他们分担家务琐事,大学毕业后,她毅然回到父母身边,在离父母最近的地方参加工作,她常说:“陪伴是最大的孝道,兄弟姐妹离父母远,我若再不回去陪他们,他们就要成为空巢老人了……”就这样,逢休息日、节假日,苏欣就会回老家陪伴父母,或把父母接到城里小住,涉及父母的大事小事,她都主动分担,解除父母的后顾之忧。结婚后,她不仅孝顺自己的父母,也尊敬孝顺丈夫的外婆、父母,是旁人眼里的好女儿、好媳妇。
参加工作后,为了能让学习优异但家庭贫困的亲朋子女、本村学生能继续完成学业,她从工资中拿出部分资金帮助他们,逢年过节或回家探亲的时候主动问候他们,给他们的心灵带去慰藉。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共资助学生8万余元。
结婚10多年来,苏欣夫妻俩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共同进步,他们共同孝敬老人,做到不离不弃、患难与共。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