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深夜飙车被批评教育
普洱日报讯(记者 张珂嘉) 近日,景东公安交警在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飙车,严重扰民……”
经调查核实,7名嫌疑人除王某某(19岁)之外,其余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为了体验开车的感觉,他们托成年朋友从汽车租赁行租赁两辆轿车,趁深夜在城区驾车狂飙。民警对几名涉事未成年人给予了批评教育,依法对他们所驾驶的车辆进行暂扣。并通知涉事未成年人的家长到场配合询问调查,督促家长尽到管教义务,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交警提示:根据危险驾驶罪的规定,16周岁以上人员构成本罪的主体。因此,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如有醉驾、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