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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 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2/06/30/ 20:52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12月10日,普洱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2年1月21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涉粮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全面推动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细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反馈意见整改。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深刻反思粮食领域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完善政府储备粮管理制度44项,储备粮“购、储、销”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同时,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着力营造粮食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涉粮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 ”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涉粮政策学习不扎实”的问题。2021年11月以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共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次。研究下发《关于切实抓好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通知》,全市发改系统在2022年2—3月份开展了国家、省、市粮食安全工作方针政策集中学习。(2)针对“粮食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坚决把保障好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重大涉粮重大事项及时研究,扛稳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2021年11月以来,市发展改革委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全市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3次,委党组会研究粮食工作议题17次,并在2022年全市发改工作会议上把粮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和强调。

2.关于“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研究下发《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普洱市分行关于加强政府储备粮安全保障能力实施办法》,出台了市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完成了市级政府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市级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的草拟工作,正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2)针对“政企职能未分离”的问题。2022年3月15日,市委编办牵头,组织发改、财政、人社、国资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议专题研究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改革事宜。市发展改革委草拟了《云南普洱国家储备库改革方案(送审稿)》,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3)针对“粮食考核走形式”的问题。充分发挥全市粮食安全考核办的作用,在每年10月牵头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粮食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分解、压实粮食安全考核责任,2022年5月30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2021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情况和2022年全市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了普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二)关于“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党组自觉扛起粮食安全主体责任,重大涉粮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下发《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储备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远程巡查、定期检查、重点督导等方式,强化储备粮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储备粮监督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2022年3月22日,组织召开全市发展改革暨发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汲取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典型案例惨痛教训,着力营造粮食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关于“储备粮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只增不减。及时下达储备粮轮换计划和调整储备粮种,充分利用粮食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加强日常监管。

3.关于“干部队伍亟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关键岗位长期空缺”的问题。配备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制定了《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配备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1名。(2)针对“领导干部长期不轮岗”的问题。积极配合省粮食局加强调研粮食人才工作,为定期轮岗交流打基础,减少岗位廉政风险。加大单位内部轮岗交流力度,选派年轻干部充实到涉粮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党组委派粮食安全发展科科长为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临时代理法人。(3)针对“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通过内部调剂、遴选、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粮食工作队伍,不断优化粮食队伍年龄结构。

4.关于“违规招录合同制职工”的整改进展情况。对拟进入单位的人员和拟晋升、调动等的人员,执行回避规定,加强事前提醒、严格审查把关。加强对原招聘的合同制职工的管理,修订《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招录、招聘程序,新招录人员必须公开向社会招考,凡进必考。

5.关于“档案文件管理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成立原市粮食局档案鉴定工作组,对原市粮食局档案根据《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重新开展鉴定,并进行了整理、归档,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楼新改造一间档案室专门用于存储原市粮食局档案。

(三)关于“粮食业务主管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关于“监管力量配备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通过内部调剂、遴选、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粮食工作队伍。积极组织涉粮科室人员参加上级举办各类培训班、职业能力资格考试,提升粮食从业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

2.关于“涉粮企业监管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智慧粮库远程巡查等手段,通过远程巡查、定期检查、重点督导等方式,强化储备粮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储备粮监督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扎实组织开展2022年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确保政府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印发《中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涉粮问题整改督导工作方案》,委党组成员到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力所能及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3.关于“质量安全监管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下发《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储备粮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扦样送检程序,明确政策性粮食必检项目,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不能入库,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

(四)关于“粮食企业执行落实粮食安全政策变形走样”方面

1.关于“粮食仓储管理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积极指导县(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积极争取和实施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补齐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短板。目前,全市共申报优质粮食工程项目3个。严格执行《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对库区进行清理整顿,消除安全隐患和卫生死角,对出租仓房进行全面清收。

2.关于“违规轮换乱象频发”的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及时将政府储备粮库存、轮换计划执行等情况录入信息化平台,通过平台准确掌握储备库存、质量和超轮空期等情况。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建立完善了《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关于市级储备粮70%库存保有量及严格轮空期管理办法》《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合同管理制度》《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内部控制制度》《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

3.关于“质量检测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印发《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采购地方储备粮时,粮食供应企业必须提供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在组织粮食入库时,储备粮承储企业对新入库的粮食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质量标准和规定进行逐车检验,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地方储备粮采购入库平仓结束后,要及时委托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对新入库粮食进行质量验收检验,验收检验合格的,方可作为地方储备粮。出库检验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作为出库质量依据。

(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每年召开全市发改工作暨发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与分管粮食工作的委领导就涉粮问题谈话2次,多次与涉粮企业(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主要负责人就粮食安全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进行提醒谈话。对违纪违法案件零容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2.关于“机关纪委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聚焦主责主业,做实日常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开展好廉政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家风家训教育、案件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入排查涉粮岗位廉政风险点,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定期开展廉政谈话。

(六)关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1.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指导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限期做好2019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认真查找廉洁风险点,健全完善粮食承储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和工作机制,制定了《云南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财务管理办法》,补齐了工作短板。

2.关于“对上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普洱帕罕生态米业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12月30日验收,待资料完善后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24012

地   址:普洱市北部区行政中心8幢

电子邮箱:pesfgwldk@126.com

中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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