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问题。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24个具体表现,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目前,已完成整改18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2个。 (二)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社属企业负责人、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社属企业负责人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围绕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提出24条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强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方法改进,把开拓市场作为供销工作的主旋律、企业转型升级的主抓手,使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于供销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内部制度建立,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制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例会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作为各类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截至4月底,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党组会议学习6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3次,真正在学深、弄懂、悟透上下功夫。(2)针对“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够明显”的问题。深化思想认识,深入推进党建社建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指导孟连、西盟2个县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治理架构,健全“三会”制度,严格依章依规办事。争取2022年内县(区)级全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3)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站位不高,重视不够”的问题。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4)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议事决策之前让班子成员充分酝酿,讨论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末位表态,综合决策。目前2022年召开的6次社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参会人数均符合有关规定。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重要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深化供销改革不彻底”的问题。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积极协助各县(区)争取冷链物流工程项目,宁洱、景东、墨江3个县正在加快推进。(2)针对“回答好供销部门的‘普洱之问’有差距”的问题。持续开展“新征程上的普洱之问”思想大讨论,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努力促进社有企业发展。积极推进低氟普洱茶市场开拓工作,机关和企业全体干部职工精锐出战,拿出95%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工作落实。制定《普洱市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实施方案》,认真总结景谷永平试点工作经验,选择3个县(区)基础条件较好的1至3个乡(镇)基层供销社拓展试点工作。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存在‘看摊守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公司已对思亭路农资闲置仓库进行公开招租。班子成员先后深入10县(区)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全市供销系统资产现状,积极指导县级社解决供销资产产权和经营权不匹配等问题,有力盘活社有资产。(2)针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的问题。按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原则,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并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按照总社、省社要求,继续做好空壳社清理替代工作,在保持总数1011个不变的情况下,采取逐年替代的方式清理空壳社,并做好动态监测工作。(3)针对“基层标杆社创建不力”的问题。按照总社、省社关于“四社”申报有关通知要求,加强对基层社创建标杆社的指导服务力度,积极组织各县(区)基层社申报基层标杆社。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及不正之风仍有发生”方面 1.关于“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文风会风不实,发文开会搞‘拿来主义’”的问题。修改完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41项日常管理制度。对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等学习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精简学习材料和文件数量,学习时长不超过30分钟,注重学习实效,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严防浅尝辄止、简单传达。(2)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进一步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3月普洱供销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奖励资金发放渠道。(2)针对“违规购买茶盘、超标准公务接待、报销住宿费等”的问题。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制度,坚决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把好审核关,严格审核相关票据和佐证材料;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付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做好党组会议记录,支付经费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执行。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针对“虚列支出拨补工会经费等”的问题。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工会2022年经费预算,并将工会经费预算报市总工会备案,工会经费严格按规定使用。 4.关于“对社有企业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企业成本核算内控制度不全,产品出入库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混乱等”的问题。加强对社有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成本核算控制,做好产品出入库管理。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社有企业进行财务审计。(2)针对“低氟普洱茶进藏工作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等”的问题。建立低氟普洱茶生产企业联盟,进一步优化产品生产和供给体系,明确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日常学习。各支部委员会紧扣主题召开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会并做好会议记录。(2)针对“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的问题。从2022年2月开始,明确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记录本进行随机检查,党小组会议分开进行并规范记录。(3)针对“对党员队伍建设不重视”的问题。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培养了1名年轻职工为2022年支部党员发展对象。 2.关于“组织人事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落实末位表态制度有差距”的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书记坚持末位表态发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社领导及责任科室在工作中按照程序选拔推荐任用干部,自觉接受监督。(2)针对“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从机关选派了1名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科长兼任普洱供销集团董事长。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公司和普洱供销集团通过公开招聘,各招录了1名年轻员工,对现有员工进行了职务调整、细化了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健全完善了企业治理结构。 3.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党组班子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抓好各分管领域工作,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召开2022年全市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县(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与社有企业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纳入年底的综合业绩考核。(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责任,制定《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到位。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县(区)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全市供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3)针对“监事会机制不健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日常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的管理规定》等4个监督制约制度,并印发至县级社参照执行。市、县监事会围绕2022年理事会目标任务、企业改革发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23847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 电子邮箱:smcoopbgs@126.com 中共普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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