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反映着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全省各级党代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形象,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带头树立良好形象,就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要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在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上更加坚定自觉,经常对照各项要求,看看自己的思想言行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在思想上、情感上贴近人民,把人民呼声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带头树立良好形象,就要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与意义,植根于思想深处、贯穿到工作和生活之中,将其与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政绩观紧密融合,从小事做起,从实处着眼,高标准、严要求,在拼搏奋斗中砥砺意志、锤炼作风。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向云岭大地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学习,从中汲取营养,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做一个品格高尚的人。 带头树立良好形象,就要严格要求自己。要在廉洁自律上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始终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内心深处的坚定信念,内化成行动自觉,培养成一种生活中的品格风范,在政治上把握方向原则,在用权上严守纪律红线,在修养上提升格局境界,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要充分发扬斗争精神,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履职能力,于千磨万击中收获成长。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守绝对忠诚的政治信仰、坚定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坚持迎难而上的问题导向、树立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发扬坚韧不拔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奋勇争先,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云南日报评论员)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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