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单洪瀚传达了市委书记李庆元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昌平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杨若雨通报了巡察情况,并向其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会上,李昌平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单洪瀚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杨若雨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昌平在反馈时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先后荣获了“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第十六届省级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表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李昌平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营造“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氛围。党组扛牢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格制度执行,杜绝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完善财务制度监管机制。严格规范报销流程,杜绝无函接待、超标准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等问题发生。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财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压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组织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准科学选人用人。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三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见行见效。要从讲政治、守纪律的高度正确认识并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党组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要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统筹督促整改,要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杨若雨表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机关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员参与、全力整改、全面落实。一是研究措施制定方案,细化问题对号入座。梳理目标列出计划,层层分解细化清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形成流程,狠抓工作落实任务,逐条整改逐一销号。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改、立足实际逐个改、举一反三彻底改、严肃问责督促改。不断促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用实际行动向市委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答卷。三是深化拓展,加强成果运用。要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打造普洱人大特色党建品牌有机结合,与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有效结合,与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一体推进,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为推动普洱“两示范一胜地”建设作出人大贡献。 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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