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落实“首违不罚”制度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文宏)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出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一批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试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一批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试行)》涉及公安、市场监管、农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民族宗教、水务、工信、发改、民政、文化和旅游11个部门,共110项行政处罚事项。同时,为确保“首违不罚”制度落到实处,墨江县还对行政处罚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不严格、不依法落实行政处罚清单内容的,要求及时督促整改,依法追究责任。截至7月31日,共作出“首违不罚”行政处罚案件3776件,将以往“以罚促管”的执法模式,转变为“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模式,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管理效果双赢。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