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命名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公示
2019年以来,全市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大局持续巩固,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根据《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拥〔2022〕4号),由市双拥办牵头,有力有序组织开展普洱市申报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评估验收。现将拟推荐命名的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名单进行公示:
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推荐对象(2个)
景东彝族自治县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候选)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5日至19日)。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县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普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9—2174007
电子邮箱:petyjrswj@163.com
通信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康平大道4号 普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665000
普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4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