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苏莉) 根据《普洱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经个人自愿申报、律师事务所推荐,普洱市司法局和普洱市律师协会综合审核,近日,由46名律师组成的普洱市招商引资律师法律服务团(以下简称“律师法律服务团”)成立。 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为全市律师行业中拥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招商引资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且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设团长1名,由市律师协会会长担任;副团长4名,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担任。 律师法律服务团主要职责是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研究、参与突发事件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其中在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落地过程中,律师法律服务团将提供免费精准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成功落地投资。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落地后,又将免费为企业提供一年的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避经营风险,切实做好“安商”与“稳商”工作。 政府招商引资部门及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可根据需求,从律师法律服务团中选取律师为其提供服务,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可选取1至2名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1名律师最多可以为2家招商企业提供服务。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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