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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认证:护航消费升级 优享品质生活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2/09/20/ 09:59 点击:

 

2022年普洱市获得有机茶认证企业数证书数全国第一

普洱日报讯   截至2022年9月13日,普洱市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企业276户证书363张(其中有机认证证书239张,转换认证证书124张;按认证类型分:植物类277张, 野生植物采集类5张,水产类1张,畜禽类1张,加工类79张),认证产品579个,认证基地面积67.38万亩,获证企业数及证书数在全省排名第一。

其中,获得中国有机茶认证企业246户证书324张 (有机认证证书218张,转换认证证书106张;按认证类型分:植物类246张, 野生植物采集类5张,加工类73张),认证产品511个,认证基地面积46.93万亩,认证企业数和认证证书数均居全国第一。获得中国有机咖啡认证企业7户证书9张产品19个,认证面积2.83万亩。获得中国有机生物药认证企业11户证书11张产品21个,认证面积2.87万亩。获得中国有机水果认证企业1户证书1张产品1个,认证面积0.05万亩。其他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还有茶籽、食用植物油、稻谷、核桃、玉米、肉牛、澳洲坚果、魔芋、薯粉食品、笋、鳙鱼、鲢鱼等产品。

目前,有北京爱科赛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等21家有机认证机构在普洱市开展有机产品认证。

 

云南省有机茶认证服务指南

为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和《云南省“十四五”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规划》,支持云茶产业有机化发展,促进云茶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支持云茶产业发展有机认证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T 19630)等,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申请中国有机茶认证必备的基础条件

(一)茶叶种植生产

1.茶叶种植基地环境良好,基地边界清晰,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

2.企业(组织)为合法经营主体(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组织)对种植基地具有所有权或经营权,需提供土地证或土地租赁合同、承包合同等证明文件。

4.种植基地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要求;灌溉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要求。需提供种植基地土壤合格检测报告、灌溉水合格检测报告、环境空气质量合格证明(可使用县级以上(含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空气质量信息)。

(二)茶叶加工

1.具有规范的茶叶加工车间。

2.加工场所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SC)。

3.认证委托人需具有加工场所的所有权或经营权,需提供加工场所产权证或土地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4.茶叶加工、设备清洗等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GB5749)标准要求。需提供加工用水合格检测报告。

二、中国有机茶产品认证基本流程

企业(组织)向有机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企业(组织)建立有机管理体系并实施(质量手册、操作技术规程等文件编制、实施)—种植基地土壤、灌溉水、加工用水抽样和检测—企业(组织)与有机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的审查—认证机构现场检查(包含产品抽样检测)—认证机构作出认证决定—获取有机茶认证证书(含转换证书)—每年证书到期前3个月提出复评申请。

三、认证费用

1.认证费由企业与认证机构协商,参考《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认证价格自律规定》(中认协监〔2013〕102号)执行;

2.种植基地土壤、灌溉水、加工用水和产品检测费用由企业(组织)承担;

3.认证检查员的差旅食宿费用由企业(组织)承担。

四、中国有机茶认证现场检查及证后监管

省、州(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T 19630)的要求,依法对所辖区域内的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一) 认证现场检查活动

1.核实现场检查员身份、资质以及执业认证机构的资质。

2.认证机构是否连续3年以上(含3年)委派同一检查员实施检查。

3.认证机构现场检查内容是否符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

4.样品检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茶叶类)抽样检测项目指南(试行)》及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规定检测项目。

(二) 获证企业(组织)

1.有机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检查。

2.对获证有机产品的监督抽查。

3.对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

4.获证产品生产、加工活动中是否使用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

五、监管结果的处理

(一) 获证组织

建立不良企业(组织)退出制度,对提供虚假信息、违规使用禁用物质、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等问题和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该组织及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茶产品认证的申请。

(二) 认证机构

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按照“谁出证、谁监管;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和对有机茶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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