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10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民中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罗华主持召开与市民中党委书记罗林寿见面沟通会并通报了巡察工作安排;市委巡察办副主任任文赟传达了市委书记李庆元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罗华作了动员讲话;任文赟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巡察组副组长王加红通报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罗林寿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市民中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内设机构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罗华指出,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坚决贯彻政治巡察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和“一把手”履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还将重点关注市民中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选人用人情况、保密安全责任制、执行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有关规定等情况。 罗华要求,巡察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能责任情况的“政治体检”。市民中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布署,成立专门的联络组,积极协助做好与巡察相关的日常联络工作,安排专人配合巡察组做好信访和驻地维稳工作。罗林寿书记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市民中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把巡察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切实做到巡察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出,对市民中党委开展巡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更是助力“清廉教育”普洱行动专项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市民中党委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对教育系统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市委巡察组要严明纪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扎实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市民中党委和市委巡察组要强化沟通对接、紧密协作,把接受政治巡察监督与推动普洱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按时保质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罗林寿代表市民中党委表态发言,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民中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民中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市民中党委班子将强化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传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强化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主动诚恳接受监督,实事求是报告工作,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担当精神、认真整改,切实将巡察工作要求转化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做到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巡察组交办的事项,做到保证质量、按时办好。对巡察组指出的不足、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制定方案、狠抓整改。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市民中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987926393,专门邮政信箱:普洱市邮政专用A365号;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民中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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