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市司法局)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部署要求,日前,普洱市司法局出台《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十条措施》,切实解决干部职工真干假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质增效,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埋头苦干、奋勇前进。 该措施涵盖强化党委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政治素质摆在首位,聚焦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突出主动履职担当表现,严格规范平时考核程序,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建立三项清单制度,拓宽考核监督范围,深化考核结果赋能,实施末位提醒约谈机制十方面极具普洱司法行政特色的考评体系。 该措施明确,坚持落实党委考核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党委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局政治部具体负责—全员参与考核”工作机制,确保做到客观公正、精准科学、注重实绩、奖惩分明。 该措施始终把政治素质考察贯穿于平时考核全过程,按政治素质考察5方面正向内容和8方面反向内容考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通过日常了解掌握、党员群众评价、逐级评分方式考准考实政治素质表现,并客观公正地将政治素质考察运用到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 该措施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晋级、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对平时考核得分连续两次排名末位,或本次考核得分与上次相比有明显退步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由分管领导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如问题仍不整改,由局党委书记进行约谈。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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