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宁洱县“河(湖)长制+” 描绘“河湖绿美”新景象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朱卫国 明配英) 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连日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各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通过“河(湖)长制+”治水新模式,在县城周边“四河两库”和各乡镇(街道)辖区河湖(库)区域,开展河(湖)长制知识宣传、巡河管河、清河护河等行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爱河护河行动中来。
近年来,宁洱县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面实行“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校长”等协作机制;动员实施“党建+河(湖)长制”“河(湖)长制+新时代文明实践”“河(湖)长制+专项整治”“河(湖)长制+志愿服务”等行动,强化协同联动,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构建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管理机制。
目前,全县共有三级河(湖)长484名,通过有效巡河湖,推动了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和提升,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注入新力量。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