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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2/12/14/ 09:25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5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金融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金融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综合文秘组和督导组2个工作专班合力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为圆满完成整改工作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整改期间共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事项,召开4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推进整改工作。

(二)高位推动抓整改。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25项制度文件,对标对表,深刻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根源,结合地方金融工作实际,从整改事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牵头督促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抓整改。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深入党性分析,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及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汲取教训,统一思想,明确整改措施,增强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细化任务精准抓整改。紧扣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类34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105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34个问题的整改报告,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五)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全面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点,梳理出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制度23项,现已全部完成,其中新建立19项,修订完善4项。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切实做到了“解决一批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建立一套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走过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政治规矩意识淡薄”问题。一是出台《市金融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学习议题、学习材料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层层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对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次、第3次、第4次的学习资料进行了修正,同时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进行了梳理排查。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领导班子规矩意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坚持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市金融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重要论述,2022年已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及内容,适时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人员作现场交流研讨发言,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对主责主业思想认识,确保集中学不走过场,有针对性。三是提高对政治理论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只有理论上的坚定与清醒,才能有政治上的坚定与清醒,并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思想和工作实际。(3)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认识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的必要性,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第一议题”制度列入《市金融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要内容,明确“第一议题”工作机制,成立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推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2022年已召开的11次党组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4)针对“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普洱市金融办党组工作规则》《普洱市金融办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普洱市金融办办文办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二是在公文拟办、阅处、呈批和财务凭证填报、审核、签批过程中认真落实相关责任人签字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及廉政风险点排查,坚决杜绝代签名情况发生。(5)针对对工作系统谋划不足问题。一是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党日活动,及其“优化营商环境为什么,我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什么”学习研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制定为企业办实事清单,明确每名班子成员至少为群众办2件实事;科级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优化营商环境“微实事”清单,明确每名科级干部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积极参加2022年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三是切实发挥办内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对接,严格开展第三方审核,推动出台第二轮《普洱市推进企业上市培育措施(2022—2025)》文件。(6)针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问题。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执行意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入理解“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深刻认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二是重新梳理党组议题审批流程。《普洱市金融办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对拟上党组会议研究事项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安排科室拟定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党组书记审定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未经党组书记批准不得作为议题上会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指导。三是明确党组审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重要项目安排分两次上会研究,第一次研究是否同意开展,第二次研究合同和资金安排事宜,并做好会议记录,尤其是每个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党组会议形成的决议。(7)针对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要性认识,持续推进落实市政府与国开行等13家银行机构签署“十四五”时期合作协议,建立完善政银企综合融资月度通报和跟踪问效机制,动态跟踪推动储备项目融资落地。二是牵头召开普洱市商贸物流企业融资纾困对接座谈会,通过搭建“政银企个”融资对接平台,针对性进行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和融资需求沟通对接,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三是推动100名政协委员进企业交办9家企业融资落地。

3.关于“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资金支付用途摘要与党组会议纪要讨论支出项目不符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制定《普洱市金融办办文办会工作制度》,明确党组审议事项,细化会议议程,规范决策程序。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杜绝出现会议记录不全或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不一致情况发生。(9)针对党组议事决策和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研究办内重大事项,做到议定事项明确、讨论过程清晰、决策过程民主、会议记录规范,对不符合决策程序或者讨论要素不全的事项不上会研究。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充分体现重大决策过程。(10)针对未按规定定期召开党组会议问题。一严格落实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022年1-9月,市金融办已召开党组会议11次。二是规范会议议程。“三重一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要求,由党组书记签批后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做到议定事项明确、讨论过程清晰、决策过程民主、会议记录规范,对不符合决策程序或者讨论要素不全的事项不上会研究。

4.关于“对自身风险防控不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1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办党组2022年第7次、9次(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第6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传达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理论水平,增强斗争意识,提高斗争本领。二是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制度。制定了《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三是制定了《市金融办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7项整改事项逐一整改落实,按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12)针对未严格落实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保密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时通报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印发《普洱市金融办保密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措施,严格规范抓好执行。三是开展存储设备等全面检查排查,对违反机要保密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和开展批评教育。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力度不够”方面

5.关于“深入基层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13)针对深入基层调研不足问题。一是印发《普洱市金融办2022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责任清单》,从精简文件、压缩会议、改进调查研究等方面为基层减负。二是深入10县(区)调研,统筹开展金融领域风险和安保维稳等工作。深入企业开展 “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推动惠企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跟踪落实市政协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100名委员进100家企业交办清单任务,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助企纾困产品和服务。(14)针对破解基层难题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2022年以来,5次牵头召开“金种子”企业湄公河旅游上市专题协调会议,协调市区两级为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二协调市林草局加强跟踪服务,2022年9月完成生态红线调整补正材料,推动省林草局依程序帮助太阳河调出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批。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15)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单位2021年度和2022年1至8月会计账务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时调整多确认的资产原值和多计提的折旧,并将该情况完整反映到2022年的部门决算。二是修订完善《普洱市金融办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财务监督。(16)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办内出纳、综合科负责人和财务分管领导集体参加普洱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项纪律教育培训,并在市金融办第10次党组会议上传达了培训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规范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修订完善《普洱市金融办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资金收支管理,明确利息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应及时全额缴入同级财政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17)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普洱市金融办差旅管理办法》,明确所有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时,必须上传出差相关文件依据;改签、临时变更出差时间等与所附出差文件依据不相符的事项需在特殊事项处做好备注说明。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定,未按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和费用报销申请及时退回申请人,并指导其完善相关材料进行提交。(18)针对资金支出不规范,缺少验收手续,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不全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普洱市金融办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委托业务费、宣传经费、帮扶经费等专项业务经费报销时,除党组会议纪要和合同文件外,需附经费使用方案、相关工作完成证明材料和验收手续方能报销。二是不断强化财务监督,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对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滞后”方面

7.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走过场,会议记录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章党纪党规专题学习,持续引导机关党员自觉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二是制发《普洱市金融办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等11项制度,确保党建工作有依据、有制度,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三是严格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会议记录,规范台账管理,确保党建工作各环节、各阶段工作有据可查。(20)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贯彻落实《市委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任务分解方案,确保工作落实。二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每月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三是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建工作。2022年党组5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印发《普洱市金融办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普洱市金融办2022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8.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21)针对长期借用企业职工参与部门工作问题。一是对跟班学习人员办理相关审批函件,按跟班学习有关规定,明确跟班学习时间。二是实行跟班学习人员轮岗制度,让跟班学习人员在不同科室轮岗工作,帮助其学有所得。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帮带工作,科室负责人为帮带老师,以导师带培的方式,提高跟班学习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22)针对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熟悉问题。建立组织人事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人事工作,加强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新梳理完善机关干部职工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材料,做好人事档案信息更新完善。(23)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问题。一是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于2022年9月15日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普洱市金融办党组选人用人存在问题整改报告》,对办内存在的干部选拔任用问题深入整改。二是对原开展的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规范要求完善相关材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2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完整问题。一是重新梳理职级晋升档案资料,纠正和规范相关材料。二是举一反三,对原开展的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相关材料,规范纪实材料。(25)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到市场监管局学习借鉴党组会议筹备、记录和组织人事工作经验,重新梳理规范党组和人事相关工作资料。二是整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使用省委组织部监制的专用会议记录本记录党组研究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9.关于“防非处非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滞后的整改情况。(26)针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滞后问题。一是推动完成“三定”方案调整工作。向市委编办报送了《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调整方案》,增加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执法内容。二是切实推进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积极对接市政务服务局,推动市金融办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目前已向政务局报送相关调整事项申请。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准备工作。与市司法局积极对接,正在开通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账户,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执法类法律法规,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准备。

10.关于“未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整改情况。(27)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深刻问题。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等警示教育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开展研讨发言。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通报发生在身边的相关违纪违法案件,以身边人身边事增强全办干部员工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结合主题党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思想纯洁。四是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的责任落实体系。六是制定《普洱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清廉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申报“清廉机关”建设培育示范点。(28)针对未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要求,谈话针对性不强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廉政谈话对象、时间、内容及要求,按照“分级分层”原则组织实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和科室工作人员谈,全范围覆盖全办干部职工,确保应谈尽谈。二是紧盯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廉政提醒,督促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纪律,清廉过节。(29)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普洱市金融办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普洱市金融办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对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到人,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对各科室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将各科室风险点及防控要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责任落实。三是以家庭助廉为切入口,向全办干部职工家属发出倡议书,营造机关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30)针对对干部、家属参与投资监管服务对象的行为有监管盲区问题。一是强化廉政风险管控。将干部、家属参与投资监管服务对象纳入廉政风险点,制定《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清廉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印发《普洱市金融办家庭助廉倡议书》《普洱市金融办领导干部家庭助廉承诺书》,加强职工及家属子女教育,守住风险底线。二是制定干部职工负面清单。出台《普洱市金融办干部职工负面行为清单》,明确20项干部职工负面行为清单内容,杜绝监管盲区。(31)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不彻底问题。一是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列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按照“本人提出、科室评估、分管领导审核”的流程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科室和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印发《市金融办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深入开展科室和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结合科室职责和个人岗位工作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动态分类定级,确保风险定级与风险程度相匹配。

1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32)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二是主要领导多次在周调度会上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分管领导2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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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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