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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2/12/14/ 09:24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31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坚决的态度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意见,7月12日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7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巡视巡察整改有关文件和讲话精神。8月5日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逐条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提出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深入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召开2次局长办公会调度整改进展情况,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逐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严格按标准要求、时间节点不折不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三)强化严督实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树立鲜明问题导向,督促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领办、担责负责,强化整改过程管控,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整改期间在全局开展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转观念强作风提效能”专项活动,立行立改推动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加强综合分析,用好巡察成果,对反馈问题认真反思和深刻剖析,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形成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第一专题、党员干部培训“第一课程”,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结合时效性、针对性合理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党组书记带头谈体会、谈心得,推动“第一议题”学习走深走实。截至今年9月份,累计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9次。(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及时”问题严格执行《中共普洱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选题计划》,紧跟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及时调整充实学习内容,每期学习内容均由局党组书记亲自审定。截至今年9月份,累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围绕巡察整改、对外开放、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开展专题学习研讨3次。(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导性、针对性不强”问题紧密结合时政热点和财政工作要求,坚持中心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支部“促学”、党小组“深学”、个人“自学”的“五学”联动机制,领导班子带头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发言制度,带头交流研讨,每期学习均安排2名党组成员、2名科室负责人作重点发言。(4)针对“党组和行政议事决策职能职责不清”问题。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和行政会议议事事项,严格落实会前议题三审程序,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分别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做好会议议题收集、整理、归档和会议记录工作。截至今年9月份,累计召开局党组会议9次、局长办公会议3次、局务会议1次。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5)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不到位”问题。印发《普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抽调4名人员实体化运行工作专班,建立起市级统筹谋划、县(区)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作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市级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深入查核底数,开展重点问题蹲点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进度日报告、周通报制度,强化信息联动,抓实补贴资金兑付整改工作。6针对“督促基层落实‘三保’有差距”问题建立全市“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强化预警监测,开展实地检查,督促县(区)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增强全年统筹平衡意识,规范开支管理。“一县一策”制定县级“三保”保障方案,加强库款管理和运行监测,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7针对“专项债券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建立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按周、按月定期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发函通报,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截至今年9月份,共发出通报文件24次、预警提示5次;7月份,联合市发改委对拟申报后续批次项目进行项目前期实地核查,组织开展2022年第三批次专债项目财务指标评价审核,明确要求项目方对后续支出进度作出书面承诺。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8)针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不到位”问题。积极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跟踪管理,对履约情况和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进行通报。组织300余名市、区两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和专办员开展采购业务培训,督促落实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9针对“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不到位”问题8月3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2022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调研财政工作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9月29日、10月1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和实地调研全市财政工作的指示精神,第一时间梳理工作要求,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10)针对“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局党组坚决落实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工作目标管理,签订责任书24份,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1次。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必查问题和述责述廉必述内容,督促班子成员查找自身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管好用好“普洱财政”微信公众号和大厅电梯宣传屏等对外宣传信息平台阵地。11针对“落实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9月15日召开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局保密工作。建立工作秘密管理机制,制定工作秘密事项清单,完善《普洱市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涉密人员、涉密文件、保密设备、保密室等规范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力”方面

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严格整改推进情况。(12)针对“开展慰问活动不严肃”的问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要求,确保规范严谨开展慰问活动。同时,审慎稳妥组织完成相关资金的清退工作。(13)针对“超范围发放工会纪念品”问题。严谨规范发放工会活动奖品,不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同时,严格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定期公开工会财务情况,提高工会经费使用透明度。

6.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的整改推进情况14)针对“财苑小区住户电费收缴纳入单位财务核算”问题。及时核实清算垫支电费情况,推进办公区和财苑小区电网改造项目,经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小区业主代表同意、小区公示无意见后,确定电网改造施工承建单位,加快推进一户一表电网改造工程。15)针对“财务处理错误”问题立行立改,核实账务处理错误情况和原因,加强机关工会财务人员对财务凭证附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严格按有关规定规范工会经费报销和管理。经7月1日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对记账凭证做账务调整处理。16)针对“违规报销费用”问题。立行立改,核实相关问题报销情况和原因,已及时清退收回涉及违规报销的费用。加强机关财务人员和工会财务人员的财务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要求按规定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严谨规范经费开支管理,杜绝出现此类情况。

7.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整改推进情况17)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核实确认市国有金管集团有限公司代收房租应缴国库金额,并于2022年7月25日将代缴收益全部上缴市级国库。今后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委托代收房租费用,在收取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缴纳税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8.关于“行政精细化管理不到位”整改推进情况18)针对“行政精细化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通过改造增加公共区域停车位数量,解决小区住户和职工停车困难等问题,截至9月已完成改造方案设计,正在推进改造工程的相关工作。二是对单位后勤和财苑小区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正在协调小区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待组建业主委员会后推进选定市场化管理方和收取物业费等事宜。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方面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推进情况。(19)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半年听取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报告1次,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抓实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落实。二是建立督促提醒制度,要求各党支部规范“云岭先锋”APP“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录入管理。截至9月,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录入率均为100%。三是机关党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机关党组织建设,重点指导好市国有金管公司党支部完成支部规范化建设,规范支部会议研究事项记录。截至9月共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168次、主题党日36次,完成“三双”服务3次。20)针对“直属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问题。建立健全《中共普洱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则》,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听取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开展具有财政特色、工作特性的党建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抓住机关党委换届契机,选优配强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增强工作力量,提升工作质效。

10.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推进情况。(2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滞后”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把“入口”关抓好干部选调工作,2022年选调4名人员进入机关工作,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截至9月累计完成9名符合条件干部的职级晋升。二是加强财政干部人才培养,截至9月共选派4名青年人才到财政部、省财政厅跟班学习,选派14名县(区)财政干部到预算、国库、债务等重点科室离岗培训锻炼。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墩苗式”培养,开展师徒结对和一对一传帮带,提升青年同志业务本领。四是开展岗位交流,对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高的岗位实行定期交流,让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练兵。2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落实干部考察和职级晋升的步骤环节,建立干部考察基础材料清单,严格审核干部考察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2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落实好选人用人全程纪实制度,规范过程性材料收集归档,对所有选人用人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逐人逐项规范核实。规范考察材料归档管理,组织人员参与市委干部考察工作规范学习,提升干部工作业务能力,规范做好选人用人考察材料归档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推进情况。(2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问题。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常态化述职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各科室层层签订责任书24份、承诺书80份。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常态化逐级开展谈心谈话,对错误思想及时纠偏校正,截至9月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谈心谈话23人次。启动廉政风险排查动态调整,在2021年排查基础上,查找科室廉政风险68条、干部职工岗位风险212条,制定对应防控措施345条。

12.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推进情况。(25)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存在问题,主要领导对分管副局长和具体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检讨说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65921

地    址:普洱市茶城大道67号

电子邮箱:pesczjbgs@163.com

中共普洱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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