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朱菊英) 近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命名一批“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同时,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100个单位“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授予47个单位“云南省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授予67名同志“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称号,授予22名同志“云南省拥政爱民模范”称号。 除了普洱市被命名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外,普洱市还有2个县6个单位和4名个人上榜。获云南省双拥模范县称号的是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获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的是普洱市委宣传部、普洱市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思茅区退役军人局、云南湄公河集团有限公司;获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的个人是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书记罗东保、墨江双胞大酒店总经理马福恩、西盟佤族自治县勐卡镇副书记张国强、普洱市妇联办公室主任陈涛。 近年来,普洱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全市的大事来抓,坚持高站位布局,不断推动双拥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2018年,普洱市成功创建成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2020年,成功创建成为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今年,普洱市扎实推动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并再次荣获云南省双拥模范城称号。 如今的普洱,处处盛开双拥花,军民齐唱双拥歌,各族群众安居乐业,边疆地区安定团结,广大军民用实实在在的双拥实践,丰富了新时代双拥工作内涵,形成了新时代普洱双拥工作新格局。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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