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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普洱两会】用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来源:《普洱日报》 徐一丹 时间:2023/02/08/ 10:25 点击:

 

普洱日报讯(记者  徐一丹  通讯员   白晓迪)    法治安邦,方有人民安居乐业。

回顾过去一年, 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高站位”、锚定“高质量”、创塑“高标杆”,不断强化党建工作引领,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深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纵深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走深走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创先争优,以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回顾过去一年,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定践行“两个革命”,焕发“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拼搏精神,践行“三个工作法”,严格落实“1357”工作机制,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2022年,市司法局荣获“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被命名为市级“清廉机关暨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培育点”“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被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6名干部职工获省部级以上表彰。

法治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一项项荣誉,是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努力奋发的见证——让法治一点一滴渗透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让法治信仰一点一滴浸润民心。

全面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协调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举办一系列全市法治建设专题培训,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出台《法治普洱建设规划(2021—2025年)》《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普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一系列法治建设重要文件及方案,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普洱法治建设主要目标、重大举措、重点任务,依法治市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思茅区、景东县、江城县、西盟县被列入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县(区)。同时,稳步实施政府立法计划,推动《普洱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的执行,完成《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和《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行政立法相关工作。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为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势。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12个重点执法部门通过直接适用上级清单、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中明确和本级先行制定等方式制定清单,确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事项258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09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30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5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4项。全市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领域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20393件。

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公布两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涉及12个市级政府部门、91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覆盖市场监督、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商务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2022年以来,累计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96448件。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个口子”对外,统一管辖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市、县(区)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103个乡镇(街道)建成行政复议代办点。

全民普法效能更加彰显

一次次普法宣传,法治精神逐渐在这片土地生根发芽——在社会生活中运行、生效。

2月,普洱市政法系统2022年度“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启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响应,积极投身“法治进乡村”大宣传工作中,把法治宣传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普法宣传有声有势。并通过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固边防”主题活动,成立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等,让法治宣传进企业、进乡村,让全市干部群众进一步“触摸”法治,感受法治。

全面启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完成6150余名“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举办市级示范培训班2期,各县(区)开展培训80余场次。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农业农村的关系、政策法规、法律援助等问题,结合农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开展,鼓励村民们成为真正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村(社区)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创建等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完成360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公示及993个行政村、81个社区法律顾问签约工作。

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职能延伸发挥。以“六无”目标作为工作核心,戒毒管理多元化水平不断提高,高效推进统一戒毒模式提档进位工作,圆满完成“智慧戒毒所”创建,积极开展教育矫治戒毒理论研究,年内共向省戒毒局报送论文3篇,申报课题2个,撰写上报戒毒案例36篇,审核通过28篇,被司法部采录到案例库4篇,推动《解戒人员后续衔接帮扶制度(试行)》实施,为普及禁毒戒毒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努力营造了绿色无毒的社会环境。

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优质。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180个,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1057台,法律咨询访问量达29541人次,全市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市直16件律所管理权限下放,律师及律所管理更加规范。出台《普洱市律师行业开展“五化建设”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推进律师行业“五化建设”工作,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初步完成。圆满完成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普洱考区1130名考生组考服务工作。组考服务工作连续4年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被司法部通报表扬。

助力重点工作更加有为

一条条行之有效的措施是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具体体现——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方式方法,营造安商护商惠商稳商的良好格局。

2022年,普洱市全面拉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大抓招商引资”工作的序幕。普洱市司法局及时发布《普洱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同时以“四个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主动推进全市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普洱市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不断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运行机制,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全面发展,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初步完成,进一步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全业务、全时空”的公证服务需求。对事实清楚、材料充分的涉企公证事项实现了当场受理当场出证,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2022年,当场受理当场办结的涉企公证案件185件,当场办结率达100%。

主动开展“赋强公证”公证服务。普洱市正元公证处于2022年6月22日为某企业当事人出具普洱市首份涉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该份公证书被墨江县人民法院采用。经法院执行局开展工作,双方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减少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和成本的同时,缓解法院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办案压力。同时,普洱市公证机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积极推广开展“赋强公证”,进一步拓展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工作的领域。《普洱市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全市公证机构办理赋强公证7件,涉及金额2440万元,节省诉讼费16万余元。

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服务。组建专项工作普法讲师团和招商引资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进企业50余场次;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专项活动中,8家律师事务所与13家商会建立了合作机制并为其提供了40次法律服务,先后深入141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63次;普洱市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普法讲师团深入10余家企业,通过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量身定制提供“订单式”法治宣传、培训,为企业发展建好法治“防护栏”。

主动建立涉企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思茅区司法局与思茅区工商联联合,挂牌成立了“思茅区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并制定《思茅区民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认真登记、受理民营企业的投诉,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升政府公信力。

此外,增设“涉企法律(公证)咨询绿色通道”39个,对涉及企业的咨询事项优先受理。普洱仲裁委在商会设立办事处2个,与商会所属会员企业建立起稳定的商事服务协作关系,受理涉企案件66件,减收仲裁费64.1万元。

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推进“一规划两纲要”深化落实,努力收获法治普洱和司法行政领域更多法治建设成果,为普洱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保障。(本版图片由普洱市司法局提供)

△创设法治讲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 。

△强边固防显担当 ,筑牢边境安全墙 。

△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

△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

△多措并举推进“宪法宣传周”活动落地落实。

△开展“三八维权周”法治宣传活动。

△开展“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

(本版图片由普洱市司法局提供 )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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