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普洱两会】普洱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 2月10日上午,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各代表团酝酿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情况的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各项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决定计票工作人员名单。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普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普洱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主席团将把表决通过的各项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