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入选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普洱日报讯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认定258个县(市)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其中,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入选。
澜沧县矿产资源较丰富,矿山开采“三率”水平较高,辖区内矿山企业未发生重大非法勘查开采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近年来,澜沧县通过加快推进矿业产业园建设,不断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矿山企业,力争大中型矿山的占比达到25%以上;建立起铅锌银矿产业园、建材类矿业产业园;加快地热绿色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研究,把澜沧县建设成地热能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方案的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区土地复垦等行为,予以纠正。对违法开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本报综合)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