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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落实“林长制” 擦亮“生态绿”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3/02/18/ 10:49 点击: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王益)   近日,普洱市2022年林长制工作考评结果公布,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在此次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以90.8分排名全市第一。

自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宁洱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实现“林长制”向“林长治”的转变。通过实行“四级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建立“林长+检察长+森林警长”协作机制,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在“护绿”上坚守红线、在“增绿”上遵循基线、在“管绿”上筑牢防线、在“用绿”上兜住底线、在“活绿”上打破束缚,确保到位不错位。

2022年,总林长带头开展巡林6次,县级林长巡林37次,乡(镇)级总林长巡林144次,乡(镇)级林长巡林921次,村级林长巡林2040次,各类护林员巡林206934次。同时,严厉打击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高效完成森林督查“清零”行动,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成功申报全国第一批林业碳汇试点县,签订发放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加快原料林基地建设,满足项目建设用地要素保障,壮大夯实现代林产业。目前,宁洱县生态安全保护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系统治理修复取得明显成效。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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