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王鸿彬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普洱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团结带领全体人大代表,认真履行法定职权,用实际行动扛实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责任担当,为推动普洱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市委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中共普洱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注入了强劲动力。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5次;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调研17次、专题询问1次,组织视察4次、督察督导工作3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人(次),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本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彰显新担当 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主动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确保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和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15次,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依法推进。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人大工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之以恒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为更好履职行权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常委会领导深入基层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按照“五个牢牢把握”要求,深学细悟、笃行实干,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使命担当促进工作落实。按照“党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有安排,人大见行动”的要求,深入一线,主动作为,展现担当。积极参与市委中心工作,常委会领导分别担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副总督察、咖啡产业链链长、中心城区给排水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总督察等职务,全力以赴推动重点工作和产业发展。找准抓实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常委会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到挂钩联系乡镇开展民情访谈,进重点企业开展助企纾困,抽调精干力量全力助推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 二、提高立法质效,在推动法治建设上体现新作为 常委会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快地方立法工作步伐,加强监察、司法监督,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编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使思茅城区河道保护治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推动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加强对民族立法工作指导,完成《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修订和《云南省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废止工作。 加强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监督。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加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力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贯彻实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增强监督监察和司法工作实效。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市医疗系统腐败惩治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实现人大监督工作全覆盖。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长远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司法需求。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助推检察机关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履职尽责上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改革创新中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围绕短板弱项,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聚焦发展堵点,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跟踪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建设和完善高效、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提质增速。聚焦发展短板,开展全市现代物流产业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助推普洱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聚焦产业优化,开展全市橡胶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助推橡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全市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进行督导督察,增强边民守边护边稳边兴边的责任感,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围绕管好人民“钱袋子”,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首次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督促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督促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化解存量,促进规范债券资金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依法对计划执行报告、预算执行、调整及决算报告进行审查,更加关注支出规模与可用财力的匹配性,支出政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升预决算规范管理水平,推动财政平稳有序运行。开展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促进国有资产质效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开展市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增强预算监督实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开展市属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审计整改情况跟踪调研,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国家机关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促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厚植普洱绿色发展的底色成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听取审议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有关方面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更大力气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强化督察督导,推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及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开展全市生态旅游工作情况调研,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开展亚洲象保护工作情况调研,营造爱象护象全民参与、共同实践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构建人象和谐的幸福家园。开展思茅区咖啡加工废水污染治理、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调研,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情况进行调研,助力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根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的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一步推动完善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展全市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补短板工作情况调研,补齐学前教育工作短板,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情况视察,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开展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专题询问,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心城区“卖菜难”“买菜贵”等问题,确保实现“菜篮子”质量可靠、市场可控、价格降下来的目标。 围绕招商引资,开展营商环境工作监督。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理念,全面启动市人大常委会“法治护航,人大监督”优营商促招商行动,突出法治和监督主题,从立法、普法和执法检查全过程抓好优营商促招商监督。紧盯“一把手”招商项目、各部门在新闻发布会上的承诺事项,全程开展刚性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上下联动招商、督促项目落地的经验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推广。 围绕法定职责,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坚持市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相统一,紧扣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事业、依法治市等方面,围绕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对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推进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召开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普洱市出席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名。 四、增进与代表的联系,在“民呼我应”上展现新面貌 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活动阵地建设,以代表有活动、阵地有活力、履职有规范为目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机制,让群众通过阵地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全市共建成代表活动阵地1156个,实现了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全覆盖。全面加强代表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对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发出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号召他们积极投入到优化营商环境、大抓招商引资工作中来。 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37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111名基层代表,341名市人大代表联系862名基层群众,使各级人大代表真正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推动代表全过程参与人大各方面工作,邀请基层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形成联系基层代表、听取群众意见的“直通车”。组织、邀请基层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工作评议80人(次),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常委会始终支持代表深入调研,服务保障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保证代表行使权利、执行职务的重要抓手,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严把交办关、督办关、答复关。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66件建议交相关部门办理,其中6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对建议办理的综合满意率、解决率分别为98.19%、54.82%,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有着落、有回应。 五、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在自身建设上树立新形象 常委会着眼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持续提升自身建设能力和水平,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常委会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把住关口,守好阵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工作始终,健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按照紧凑高效原则,优化常委会会议流程,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丰富报告形式,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加强人大机关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系统思维、法治思维、专业思维、底线思维,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加强作风效能革命。认真贯彻省委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落实“1357”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列出问题清单,重要审议意见连同问题清单一起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推动问题解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委会领导班子对挂钩联系的江城县开展集体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经济发展。 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工作研究,开展交流研讨,发挥理论研究对实际工作的引领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力度,参加“普洱这十年”·市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普洱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创新人大宣传工作方法方式,办好《普洱日报》人大专刊、普洱人大杂志、普洱人大网和普洱人大微信公众号,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担当作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监督的刚性和时效有待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普洱实施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抓住国家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政策机遇,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四个机关”定位,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坚决扛起普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历史使命,为新时代普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深学笃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定政治方向,带头筑牢政治忠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找准人大工作在普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主动服务大局中发挥职能作用。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把人民民主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确保在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二、坚持立法为民,切实提升立法质量和水平 紧盯普洱经济社会发展及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不断拓宽立法视野,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提高质量。加快推进《普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进度,做好《普洱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民族立法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民族自治县做好单行条例修改、废止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凝聚立法共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畅通群众参与立法渠道。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办法。 三、坚持精准发力,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切实增强监督质效。聚焦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分析优势,突出重点,统筹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听取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法等执法检查,督察督导河(湖)长制、林长制执行情况,视察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使用情况、“八五”普法中期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事项进行督查。聚焦科技教育、人才等方面存在的弱项,开展全市教育改革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空气质量问题,开展空气质量监管工作调研。聚焦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挑战,开展全市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情况等专题询问。继续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开展述职评议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支持,以推动问题解决、促进事情办成来衡量工作成效,切实提升人大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激发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代表机关”定位,以优质服务保障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全面提档升级,巩固一线工作站(室)建设成果,打造一批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示范点,探索建立专业化代表联络站,推动代表联络站与工业园区、产业基地、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更好地融合,努力把基层代表活动阵地建成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健全完善代表联络站运行机制,坚持“双联”机制,拓展广度和深度。探索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评议机制。健全完善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的做法,强化跟踪督办,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和满意率。 五、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充分彰显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用心用情服务代表,促使人大代表履职重点更精准、工作举措更精确、服务保障更精细。加强与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全力推进政治型、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创新型模范机关建设,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新时代鼓舞我们踔厉奋发,新征程激励我们勇毅前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实干兴普的使命担当,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的普洱实践团结奋斗!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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