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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3/02/26/ 11:01 点击: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绪 伟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4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交流推广,12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四大检察中,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评价位居全省首位,民事、行政、刑事检察位居全省上游。反映检察工作的3个微视频获国家级、省级荣誉,3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围绕大局能动履职,全力服务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批捕各类犯罪1905人、起诉3687人,结合办案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54件。起诉涉黑恶案件3件71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88次。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193件231人,起诉“盗抢骗”案件224件290人,起诉“黄赌毒”案件351件479人。依法严惩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批准逮捕852人,起诉1144人。派员参与最高检关于打击跨境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与检察业务教材的编写,体现检察素能。坚决服从市委部署,派出公职联防所所长2名,抽调9批21人次参与驻防守边,展现检察担当。

依法护航企业发展,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出台《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八大典型案例。与工商联等15个部门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联手以严管体现厚爱。组织开展“民法典讲座进百企”“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送法进企活动20余次,邀请民营企业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典型案件庭审观摩,用面对面的检察服务“安商暖企”。

擦亮“绿色检察”,全力守护普洱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8件204人,办理行政检察护航生态环境专项案件157件。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4件,起诉58件,督促修复受损国有林地390亩。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巡河巡湖31次。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歪某毁林种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刑罚+修复”的责任方式,有效保护了景迈山古茶林的生态环境,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1人被表彰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人民日报》《方圆》开设的专栏对普洱“绿色检察”工作予以了肯定报道。

增强反腐合力,整肃清廉政务环境。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8件。起诉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案件2件,彰显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的决心。

二、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竭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查起诉涉及金融领域犯罪案件23件37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1件40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0人。立办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0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针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积极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3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检察听证312件,借力借智释法说理、定纷止争。积极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办理互联网阅卷108件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选派驻村工作队员33人次,投入扶贫资金138万元,助力乡村振兴。

用法治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军营、进社区、进机关285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34份,“家庭教育令”94份,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全市132名检察官出任法治副校长,2个集体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1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努力让弱势群体感受司法温暖。结合办案,帮扶困难群众、妇女儿童等群体,发放救助资金140余万元。会同公安、妇联等部门建成10个“一站式”救助场所,强化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督促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案例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收入7800余万元。

三、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76件、监督撤案128件,纠正漏捕33人、纠正漏诉37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232件,提出刑事抗诉7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9次。对云南省中安监狱、楚雄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对辖区内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14次。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886件,提出检察建议763件,其中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7件,1件案例被评为“云南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2022年度十大优秀案件”,1份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

全面深化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29件,提出检察建议305件,均获采纳。以“六个专项”为契机,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共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4件。探索与本地司法行政部门共建提前介入行政复议案件、协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办案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深化创新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2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07件,起诉73件。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领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促使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宁洱镇、同心镇受损多年的乡村道路得到修缮,办案成效受到群众广泛认可。针对个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76件,1件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加强军地协作,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规范行使检察权。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政协通报工作22次,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39件,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参加公开庭审等活动294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473件案件进行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检务公开等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新时代“普洱检察铁军”

深化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六个一”实践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主动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60次。对标对表、细化落实市委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更好保障宪法法律实施。

从严管党治检,勇于自我革命。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商制度,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坚持月报和季报制度、明确填报清单,有力有效从源头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市检察院连续18年被考核评定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提升业务素能,激发队伍潜能。做深做实案例研究、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相互教学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培训259期6200余人次。组织参加检察官、法官同堂培训2场次104人。借助外力、用好外脑,聘请环保、税务、妇联等不同领域94名专家人才为全市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140名首届检察听证员。

注重强基导向,夯实基层建设。选派5名年轻干警到基层检察院顶岗,缓解基层办案压力。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启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提升基层办案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建检察一体化”、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回归未检”等品牌,不断实现“一院一品”“一院多品”。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地感受到,2022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对标党的新要求和人民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持续深化;检察工作融入普洱高质量发展还需精准施策,服务保障普洱现代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数字检察工作战略需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还不完全适应。

 

2023年工作意见

一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以更强意志筑牢政治忠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政治建检,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检察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检察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是时刻牢记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以更高效能主动服务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相关部署。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对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普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部署,能动履行检察职能。

三是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履职宗旨,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更新检察理念,综合考虑法、理、情,切实办好每一起案件。注重“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努力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

四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更新理念提升法律监督新格局。认真落实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要求,在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在监督效果上见真章,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淬炼“普洱检察铁军”。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锻造队伍素能,以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助推普洱现代化建设。

各位代表,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唯有实干才能兴邦、实干才能惠民。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标对表新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凝心聚力、奋勇争先,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普洱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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