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艾梦云 李行 俸林熙) 近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举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庭审观摩活动,对2起危险驾驶案公开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和群众等4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 在庭审现场,合议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对2起醉驾案件分别进行了审理。合议庭经审理认定,公诉机关对2名被告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合议庭经过评议后,当庭对2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2名被告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对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表示后悔,对法院的判决认罪认罚,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现场进行了以案释法,从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办理的酒驾案件入手,深入分析了酒驾案件的成因、社会危害性等问题,并结合真实案例对酒驾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读,告诫大家要从案件中吸取教训,时刻敲响安全文明出行的警钟。 “通过现场零距离接触庭审,切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我不仅要从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还会将今天所看到和听到的真实案例讲给身边的同事,让他们也了解酒驾醉驾对自身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景谷县供电局职工刘雪梅说。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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