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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3/03/17/ 15:28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国资委党委的反馈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委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和市国投集团公司、普洱交建集团公司、市铁投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和相关监管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和领导,推动整改工作高效落实。

(二)强化工作部署抓整改。制定《中共普洱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晰责任单位,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工作推进会议,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稳步推进。

(三)压实工作责任抓整改。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统一,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抓紧整改落实,确保短期内初见长效;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抓而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运用新发展理念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抓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监管企业党组织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夯实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基础。二是结合国资国企实际,印发《中共普洱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在国资国企开展学法规、学政策、学经验“三学”活动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通知》,以学懂法规、吃透政策、用活经验促进国企稳步健康发展。三是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并结合王宁书记在全省国企改革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国资国企贯彻落实意见,高标准制定《普洱市国有企业“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十四五”普洱市国有资本布局与战略性调整规划》。(2)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差距”问题。一是重视集中学习研讨。在2022年下半年组织的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班子成员围绕“对外开放”“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等学习主题进行交流发言。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增强学习效果、提升学习质量。(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修订完善《中共普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普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责任划分,确保压力传导。坚持党委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制定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方案,强化网络安全管理。

2.关于“党委核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4)针对“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普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工作规则》,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委机关和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及业务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是全面加强对监管企业资产的监管,突出对重大事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依法依规监管,加大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资产安全。三是全力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每月召开不少于2次的风险防控专题会议或调度会,落实企业防风险主体责任,规范国有企业融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债务风险。(5)针对“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普洱市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监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印发《中共普洱市国资委委员会议事规则》,确保党委会议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6)针对“指导推进国企改革有差距”问题。一是全面落实普洱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任务。二是向集团公司委派兼职外部董事,确保集团公司外部董事占比达到50%比例要求。三是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推动监管企业规范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收益,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促进转型企业升级。四是健全“三项制度”改革机制,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升市场化管理水平。(7)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问题。修订完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涉密人员、涉密文件、保密设备等规范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从源头上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3.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8)针对“对监管企业请示报备事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要求相关科室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做好现场核实工作,加强监管企业资产处置事项合法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审核。二是制定《普洱市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普洱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严格审核企业决策程序是否完善,相关资产盘点和报损附件等资料是否齐备。(9)针对“监管企业违规向民营企业出借资金未收回”问题。督促监管企业积极追缴出借资金,一名债务人已归还部分出借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剩余本金及产生资金占用费已制定分期还款计划并于2022年11月开始分期归还。(10)针对“监管企业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督促监管企业对违规公务接待进行全面梳理,并由委机关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谈话,涉及违规报销费用全部责成清退。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接待费报销。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11)针对“‘三项制度’改革不彻底”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监管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起草《普洱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在按程序报审。二是市国投集团公司已制定《普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普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试行)》《普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试行)》,已开展考核工作。三是普洱交建集团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于2022年7月7日启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目前,“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计划于2022年12月30日前由第三方提供成果。12)针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紧紧围绕定点帮扶的工作要求,及时了解、掌握芒海村建设和发展需求,摸清底数,为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理清思路、打好基础。二是成立大山乡芒海村茶产业发展存在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茶产业发展问题整改。深入寨组召开群众茶叶管护宣传会议7次,组织6名茶叶加工农户到大山村罗正海茶厂开展茶叶加工培训。三是结合澜沧县乡村振兴规划,积极参与大山乡芒海村产业发展,带动群众稳定增收。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力”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13)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按照《2022年普洱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将国资国企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4次217人次。是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督促普洱交建集团公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全覆盖进行思想教育宣传工作,强化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企业政治生态。四是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对监管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14)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问题。一是印发《普洱市国资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把分管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班子成员自觉撰写“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监管企业负责人已向市国资委党委提交“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向集团党委提交“一岗双责”情况报告。15)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学习5次,为加强党风廉政责任的落实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科室和个人根据科室职能职责和个人岗位重新整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党政办公室和产权管理科负责人风险等级从B级提升到A级。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16)针对“对信访举报调查核实不深入”问题。印发《普洱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领域信访工作机制的通知》,规范国资国企信访工作流程,成立国资国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信访工作。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17)针对“费用报销审核不严”问题。修订完善《普洱市国资委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违规报销费用进行全部清退。18)针对“超范围支付办公经费”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扎实”方面

1.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19)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制定《关于普洱市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通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发挥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明晰党委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职责范围、规范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求和程序等。(20)针对“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不够”问题。一是按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组织部要求,每月推送“支部主题党日”,明确学习重点和注意事项。二是指导市铁投公司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内召开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4次,召开支部委员会22次。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走形式”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支部组织委员对民主评议工作走形式的1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标准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2)针对“党内谈心谈话不深不透”问题。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不断提高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认真组织谈心谈话,围绕会议主题,做到支部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与广大党员之间谈,确保谈心谈话紧扣主题、突出中心、务实管用。(3)针对“‘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定《中共普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中共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和“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干部考察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等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干部试用期制、严明选人用人纪律,着力提升选人用人质量。(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不全”问题。安排专人规范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内容详实、全面、准确,及时印发党委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将原始材料进行存档。(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举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二是组织举办2022年度普洱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专题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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