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张齐平 李悦 文/图) 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护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做好普法强基工作,近日,思茅区人民法院携手思茅区人民检察院、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思茅区农业农村局、思茅区水务局等多家单位,共赴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谦六乡腊撒村开展普法强基巡回审判并进行普法宣讲活动。 “现在开庭!”随着法官敲下法槌,案件正式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和王某在澜沧县谦六乡腊撒村腊撒寨家脚澜沧江主干道腊撒河口段水产种质保护区水域,分别于禁渔期内使用自制“懒钩”和渔网非法捕捞野生河鱼丝尾鳠和鲤鱼,并在销售渔获物时被现场查获。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思茅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某和王某两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扣押在案的渔网、懒钩等工具,并责令向澜沧江腊撒河口段增殖放流符合规格的丝尾鳠和鲤鱼以修复生态。两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当庭进行了赔礼道歉,并向澜沧江内增殖放流丝尾鳠及鲤鱼各5000余尾,以修复水域生态。 庭审结束后,思茅区人民法院院长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宣讲,法院工作人员向旁听的村民发放普法读物,提醒村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注意保护澜沧江流域的水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增强村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守护好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资源。 “这次思茅区人民法院到我们腊撒村现场开庭,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今后我们会更加注重保护绿水青山,加强渔业保护的教育、宣传力度,让群众和党员干部一起来守护好我们的家园,守护好我们的糯扎渡库区,使我们糯扎渡山更青、水更绿。”澜沧县谦六乡腊撒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陶志华说。 本次巡回法庭将法庭带到寻常百姓家门口,通过开庭现场宣判的方式,让群众深刻地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法律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严厉性,同时充分发挥法庭的教育警醒作用,让当地居民能够严守法律红线,不再进行环境资源破坏,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据悉,近年来思茅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擦亮生态司法工作品牌,护航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多部门依法强制执行非法网箱养殖系列案件,以司法之力撑起生物多样性保护之网,倾心守护每一座青山、每一处绿水和每一个物种,助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打开环境保护治理新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