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景东县文明办 景东县民政局) 近日,景东彝族自治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向全县城乡居民发出清明期间文明祭扫的倡议书。 倡导低碳祭祀,过“绿色清明”。树立文明、环保、生态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踏青、清扫墓碑等无烟、安全、绿色祭扫方式寄托哀思和缅怀之情,营造低碳祭祀的社会氛围。 倡导文明祭扫,过“文明清明”。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等场所摆放、抛撒祭祀品和焚烧纸钱,不搞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反对奢靡之风,让逝者欣慰,让生者心安。 倡导安全祭祀,过“平安清明”。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严格遵守防火、消防安全等规定,注意出行安全,不携带火种、火源进山,不在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祭扫、安全过节。 倡导传承美德,过“和谐清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牢固树立厚养薄葬意识,推进移风易俗,树立绿色、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倡导示范引领,过“节俭清明”。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方面的表率作用,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自觉做文明安全祭扫的积极倡导者和模范实践者。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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