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景东县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落实落细
普洱日报讯(景东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漫湾镇政府对澜沧江流域(景东段)、漫湾镇阿拉里河、保甸河、金鸡林水库开展联合巡查。巡查中,巡查组聚焦澜沧江水域环境、水质情况、沿线河岸生态环境、长效管护等问题,实地查看河段是否存在非法排污、破坏河堤、堆放倾倒废弃物、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情况。
巡查结束后,景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联席会议,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如何做好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要切实发挥协作机制的作用和实效,汇聚公益保护合力,构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共同推进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向纵深发展。要积极作为,强化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水文章”,答好“生态卷”,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落实落细,推动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河湖突出问题,全面构建协调联动的河湖生态保护新格局。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