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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产业园区(景谷工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3/04/18/ 14:51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市委开发区专项巡察第二组对云南景谷产业园区(景谷工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11日,市委开发区专项巡察第二组向景谷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发挥主体作用,压实工作责任。景谷县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从问题整改抓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县委、县政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抓紧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县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切实落实涉及的整改任务。共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定期通报整改进度,专题研究整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围绕当前优化升级产业园区、做强做优现代林产业、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对标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对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在整改期限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需要一段时间或者长期整改的,立足从源头上、从深层次解决突出问题,制定长效整改措施。

()坚持从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注重从实际出发,分类逐项解决,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调高标准、吊高胃口,从严从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消除“过关”思想,杜绝形式整改、虚假整改,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领导、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守发展定位和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一是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提高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能力。2022年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6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9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上级各类业务培训14人次。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制度,2022年以来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制定学习方案9个,班子成员交流发言22人次。加强学习材料、会议记录等的收集整理。

(2)针对“学习重点不突出”问题。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工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三新一高”等重点纳入学习内容。二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并按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严格规范学习程序。2022年以来共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9个,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

(3)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一是以云南景谷产业园区被列入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为契机,认真开展《景谷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修编工作,将现代林产业作为园区主导产业进行谋划布局。园区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已初步通过省开发区领导小组审查。二是在园区中部和南部补充完善布局林化和林板综合性加工产业区,建设完善林板加工区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鼓励现有林板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园区招商引资,引入林板家居一体化企业,打造林产业链,加快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

2.关于“坚守发展定位和履行职责使命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聚焦主业履行主责不力”问题。一是鼓励园区林浆纸、林板企业延伸产业链,引入企业利用纸浆、板材进行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2022年11月引进四川广利贸易有限公司与云景林纸合作建设“1#抄浆卷筒改造”项目,同时指导永盛木业新建木纤维加工和节能降耗项目、虹桥建材木材加工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林板和林涛木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等,促进林产业转型升级,延长产业链。三是2022年11月4日景谷兴发林化被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六部门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林化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5)针对“园区规划缓慢”问题。《景谷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修编成果已于2022年3月24日初步通过省开发区领导小组审查。目前,园区总体规划已按照新一轮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修改完善,园区总规环评已重新组织专家审查。

(6)针对“对园区监管缺失”问题。一是对园区闲置土地已编制园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自然资源部门规划选址意见,计划今年建设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00亩。二是已制定园区土地出让和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园区范围批而未供和违法用地全面核查,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具体处置措施,扎实开展园区土地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对园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违规租赁农地晾晒板材情况进行核查清理,拟引进1家龙头企业建设集中烘干设备,彻底解决木材加工企业晾晒板材问题。

(7)针对“园区与各职能部门配合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对接联系,成立县开发区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领导产业园区发展,压实有关单位职能职责,做好园区企业项目用地审批、项目改扩建使用土地报件审核等工作。二是加强耕地、林地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因违法用地被拆除的木材加工厂善后处置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企业的诉求,制定印发《景谷进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合理确定规划布局,引导企业合法合规建设,扶持培育企业达规,增强企业竞争力。

3.关于“贯彻三新一高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对园区工作不重视”问题。党组定期对园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研究,党组会议每季度专题听取园区工作情况汇报1次。2022年12月和2023年1月分别在党组会上听取园区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明确园区“三重一大”需要在党组会议讨论决策,加大党组对园区工作的统筹和领导作用。

(9)针对“重大项目推进不力”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县级领导挂联重点项目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近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上海绿赛可投资2亿元新建年产3万吨蔗渣模塑可降解餐饮具项目。二是对现有相关企业的整体搬迁入园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稳步推进“双百”项目建设。

(10)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一是园区内益智乡公路纸厂路段已纳入通乡三级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编制项目可研;威永公路出城区路段路基下沉段,已使用砂砾石填补。二是以被评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为契机,完善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编制园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纳入省重点项目建设库。三是对园区企业运输车辆进行核实登记,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城区通行证,确保企业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4.关于“体制机制不顺畅”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园区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积极配合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摸底、研究、编制园区机构改革方案。2023年2月,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设立中共云南景谷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云南景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设立云南景谷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设立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综合服务中心,明确管理服务职能职责。

(12)针对“管理服务职能职责运行不畅”问题。补充园区党建指导员,党员下沉企业一线开展工作。派出党建指导员6名指导联系23家党建工作薄弱和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2022年12月党组会议研究园区党建工作1次,2023年2月24日组织开展园区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1次,园区党委所属7个党组织书记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并对各级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了点评,提出了工作建议。开展党建业务培训1次,不断提升园区党组织党建业务能力。

(13)针对“园区优化提升有差距”问题。重新开展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要求,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开展环境影响保护评价。目前,园区总体规划已按照新一轮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修改完善,园区总规环评已于2023年3月20日重新组织专家审查。

5.关于“落实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4)针对“招商引资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事前审核把关、事中监管服务、事后处置等工作,严格按照《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流程(试行)》要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严格落实招商引资项目主管制度、服务专员制度,实行县级领导挂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制度和工作督查推进机制,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实行“签约—落地—建设—投产”全程跟踪服务。二是制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强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制度》,明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清单,抓好落实。2022年,县党政主要领导省内会见客商73次,分别带队赴辽宁、湖南、浙江、贵州、四川、昆明等地开展精准招商12次,“一把手”赴省外招商8次,在浙江、辽宁两地成立“华东片区招商联络站”和“东北片区招商联络站”,聘请2名企业家作为我县招商顾问。成功签约9个合作框架协议;新签约项目投资协议1个;新入库招商引资项目21个;引进市外、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56.01%。

(15)针对“助企纾困不力”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助企纾困制度,成立了县助企纾困指挥部,全县32名处级领导挂钩联系100户重点民营企业,县处级领导每年深入所挂钩联系重点企业进行调研走访不少于2次。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发放资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助企纾困政策、金融政策的宣传宣讲。截至目前,召开政策宣传培训会2次、80余家企业参加政策宣讲培训,发放政策宣传资料160余份;通过微信工作群向110余户民营企业推送《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2022)》、《普洱金融支持企业纾困发展政策及产品汇编》(第一版)和(第二版)等惠企政策及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三是积极组织云景林纸、多上果汁、红狮水泥、景谷林业、洋浦南华等11家重点企业,召开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掌握企业运营情况、发展规划及存在的困难问题,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完善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机制,梳理工矿、商贸、通信、园区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风险点12条,逐条制定防范风险措施。定期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对新排查出的风险点及时纳入管控,杜绝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等事件发生。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景谷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切实规范企业融资举债行为,加强企业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四是坚持聚焦“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加强对园区开发公司的管理,目前,正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化解污水处理厂停运风险。

(17)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加强园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定期对园区木材加工、食品加工、林浆纸片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园区企业安全风险点,并针对风险制定措施,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二是督促涉事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维护,对旧厂房进行拆除,张贴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措施。

(18)针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严格”问题。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乙类乙管。要求企业员工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

(19)针对“追缴企业欠缴资金不力”问题。一是查清企业欠缴资金具体事宜及数额,督促自然资源等部门向企业追缴有关资金。二是加强督促并压实园区开发公司进一步落实土地租赁缴租工作责任,督促欠租企业尽快缴清所欠租金。2022年6月至12月,园区公司已收到土地租金14.93万元。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有差距”问题。一是2022年10月以来,召开3次党组会议和2次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二是层层压实党风廉政职责,2022年党组主要领导和各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次,开展集中谈话1次,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谈话2次,开展警示教育学习2次,对有倾向性干部职工提醒谈话2人次。

(21)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全面落实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自律责任,各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2次,及时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谈话2次,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风险点,优化防范措施,强化监督。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严格按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落实会前准备、会中运行、会后整改等环节。2022年11月11日和2023年2月16日,分别召开开发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3)针对“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对无故缺席和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进行约谈,对违规违纪党员进行党内处理。二是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报党员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24)针对“党建引领企业经济发展有差距”。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党建指导员挂钩企业制度和“助企纾困”制度,积极探索构建党建与业务有效融合机制,建立党员挂联企业制度,围绕业务抓党建,以党建促业务。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监督不到位”问题。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定,参加工信局党组会议,开展谈心谈话,严把廉政关。

(26)针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周一集中学习会、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周周学”,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对党组、园区办开展各项工作情况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执纪。自2022年10月以来,派驻纪检组重点对园区项目建设、征地工作、资金使用等开展监督检查3次。

(27)针对“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不力”问题。持续加大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指定专人管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2022年10月以来,派驻纪检组办理案件3件,初核了结1件,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28)针对“税费收取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完善园区开发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规范涉税业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大内部监管力度,园区开发公司根据租户需求开具相关票据,依法申报缴纳税费,2022年后收取租金均已开具发票。

(29)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一是调整充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调整充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按照工信局职权,对各股室职权进一步细化,修订完善《职权目录一览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各股室排查出34个风险点、个人排查出84个风险点,并针对梳理出的118个风险点制定完善了防控措施。

(30)针对“审批流程不严谨”问题。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审批和核销流程,组织干部职工加强财经纪律学习,要求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资金不予拨付。修订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严格审批流程。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优化借款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行科学规范决策,合理管理资金,防控金融风险。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31)针对“违规购买礼品茶”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行动上执行到位。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和规范资金审批流程。2018年7月以来,无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2)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无函、无接待审批的一律不予接待、不予报销,并在接待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管理规定,严控陪餐次数、人数及接待标准。对超标准接待情况进行主动核查,县工信局班子和参与人员及时整改,主动退回超标准接待费用2500元,园区开发公司相关人员退回违规同城接待费用560元。

5.关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33)针对“服务企业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作风转变,树立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做好限额以上企业的调研和业务指导,正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如实上报数据,做到不漏报、不错报、应报尽报。三强化企业达限培育,优化在库企业结构,目前景谷新华书店和白马山熙康云舍酒店已入统;2022年已有10户企业(大个体)入统,有3户企业等待国家专业审核。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34)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完善工信局党组工作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关程序。二是坚持搞好会前个别酝酿,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实施科学决策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促进决策科学性。2022年召开党组会议31次,对涉及“三重一大”事宜经党组会议研究决策。规范会议记录,对确保记录详尽,内容可追溯。

(35)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园区办超过2万元的资金支出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对“三重一大”研究过程完善记录,会后形成纪要规范存档,同时作为大额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

2.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36)针对“管理机构不健全”问题。2023年2月,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设立中共云南景谷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云南景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设立云南景谷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设立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综合服务中心,明确管理服务职能职责。正在筹备挂牌工作,制定机构组建方案。

(37)针对“对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乏力”。一是每月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活动,确保干部职工熟悉掌握中央、省、市、县促进工业商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2022年11月招考1名经济类专业人才到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3月调整充实工信局经济类专业事业人员3人。三是后续人员更新工作中采取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招聘、党政人才引进等方式招聘经济类专业人才。

(38)针对“园区干部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园区人事进行及时调整,对属于园区办编制5名人员调整工作职责,以园区工作为主。同时,2022年11月工信局调整充实事业编制人员1人,2023年3月调整充实事业编制人员3人。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39)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党建责任,召开党组会议,压实党组书记扛牢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加强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技能。二是严格执行党组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的要求,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组织开展景谷工业园区党委、工信局党总支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2次,9个党组织书记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开展党建业务培训1次,加强党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抓实基层党建工作。

(40)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未全覆盖”问题。一是由园区党委牵头对园区内企业进行走访、排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帮助其成立党组织,目前,已成立党组织企业9户,其中,园区党委管理7户,乡(镇)党委管理2户。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从工信局党组成员和园区党委委员中选派党建指导员6名,帮助尚未设立党组织和党建工作薄弱的企业解决难题,关注企业团建、工会等群团组织,指导企业建立党组织。目前,从一线工人、优秀青年和企业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5名,储备入党积极分子2名。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4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会议对2018年巡察反馈问题重新梳理并再次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真实销号。二是采用法律手段,通过司法程序追缴相关欠款。三是结合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治理整顿,对园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违规租赁农地晾晒板材情况进行核查清理。目前,全面完成拆除9户,拆除面积126亩,目前,近100亩土地已恢复种植农作物。

(42)针对“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问题。2022年11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重要材料严格把关,研究分析解决企业因融资难、缺乏建设资金致使项目长期停工等事宜。

2.关于“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43)针对“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项,制定工作措施,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不断加强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力度。二是全面梳理各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制定后续整改计划,并定期通报整改进度,直至问题整改完成销号。

(44)针对“整改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定期梳理整改进度,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建立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把整改日常监督做深做细做实。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专题研究各项巡视巡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后续整改计划措施,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挂图作战,每周召开会议,一周一督查、一周一对账,一项一项地狠抓落实,一条一条地对账,确保问题真实整改销号。

3.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45)针对“部分问题整改缓慢”问题。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于2022年10月8日报送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反馈了审查意见。目前,已修改完善的园区总规环评于2023年2月25日重新按程序上报审查。

4.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整改实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46)针对“不同程度存在边改边犯的形式主义”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工信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具体决策内容,并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审批、费用报销进一步细化,完善费用报销审批单、接待任务审批单等,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抓实党建工作。党组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组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的要求,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对各项制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7)针对“长效制度不完善”问题。一是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整改落实推动机制。长期整改问题建立月度报告制度,每月更新跟进整改情况,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及时研判未能整改问题原因,对症下药,对短时间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后续整改计划,定期汇报。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工作制度4项,完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和执纪监督机制,用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5224429

地    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东路3号

电子邮箱:jgjsjbgs@126.com

云南景谷产业园区(景谷工信局党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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