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构建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新格局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尚小惟) 日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河长办联合镇沅县人民检察院、镇沅县公安局开展河湖巡查,进一步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在保护河湖生态方面的职能互补作用,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保护合力,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推动“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走深走实。
截至目前,镇沅县通过“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共开展联合巡查17次,共享河湖“四乱”问题线索12条,办理涉河刑事案件5起,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及时发现河湖环保、监管等问题隐患,快速侦办破坏河湖行为及水污染案件,充分发挥了水务、检察、公安机关在水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形成了行政执法监管有力、刑事司法衔接有序、协调调度依法有据的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新格局。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