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用活工作提示函 倒逼领导干部种好“责任田”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罕珊 鲍敏) 近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某单位在干部职工管理中存在短板漏洞,随即向该单位党组发出工作提示函,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耕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今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共发出工作提示函16份。
工作提示函是澜沧县纪委监委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举措,是咬耳扯袖常态化的重要体现。为有效破解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难题,澜沧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和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10项提醒事项清单形成工作提示函,并送到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手中,督促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等进行提醒外,澜沧县纪委监委还根据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工作情况,梳理需要查漏补缺、整改落实的短板,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早提醒”的思路,随时进行提醒,将各级党组织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