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组长你看,收费系统显示2018年4月至2021年6月,医疗耗材均按实际进购价的20%的加价率收取费用,比当时的政策规定多加收了37.8877万元。”不久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澜沧县妇幼保健院时发现了问题。 按照相关医疗耗材政策规定,澜沧县妇幼保健院于2021年5月1日起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2021年5月1日前按政策规定,医用耗材购进价在100元及以下的按5%的加价率,购进价在100元以上1000元及以下的按4%的加价率,购进价在1000元以上的按3%的加价率顺加作价,单项材料加价额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医疗收费涉及患者的切身利益,不能轻视。既然医用耗材收费上出了问题,必须全面排查,看看其他收费项目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该巡察组组长严肃地说,并安排组内人员分工对照政策仔细调阅查看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并找到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 经了解发现,澜沧县妇幼保健院存在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之外,未经相关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违规自设收费项目,按进购价的20%加价率收取婴儿尿裤、成人腹带等57种项目;将已包含在收费项目内的材料重复收费;未按“计入不计出”的规定多收住院费等问题。 随即,该巡察组责令澜沧县妇幼保健院针对违规收费问题举一反三按期整改,及时清退违规收取的170万元资金。根据安排,巡察组对澜沧县第二人民医院、澜沧县中医医院开展了巡察,发现这两家医院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建议主管部门开展一次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澜沧县医疗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好群众利益。”在巡察反馈阶段,巡察组向澜沧县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巡察整改建议。澜沧县卫生健康局迅速、全面地整改了全县医疗服务违规收费的问题。(通讯员 杨清)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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