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刘绍容 卢亚南) 6月16日上午,普洱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202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据介绍,《普洱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四条措施》)出台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动《十四条措施》落实落细,并细化出台14个配套工作方案、工作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其中,两个县(区)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轮“标杆单位”,思茅分局成功侦办“4.11”非法经营案经验做法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涉企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2022年以来,普洱市公安机关排查涉企矛盾纠纷278起,化解197起;化解经济犯罪积案347起,挽回经济损失1972.77万元;侦破非法经营案件105起,挽回经济损失3079.98万元;现场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6.58万余起,其中首违警告处罚102.33万余起。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共走访企业825户,解决问题175个,将33家网络三级等保单位及54个三级等保系统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开通出入境通行证“绿色通道”,为紧急医疗援助办证144件,为复工复产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及员工办理出入境证件1915个;14个车管服务站每周六上午开展延时服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业务近33.8万笔,“容缺通过”机动车检验2100笔。工作作风持续优化,全市公安机关共收到窗口服务业务数据和公众形象评议数据37万余条,群众回复评议满意率达99.4%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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