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廖智若愚 范晶晶) 6月16日,普洱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和《普洱市司法行政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落实情况。 据发布人介绍,2022年5月25日,普洱市司法局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结合职能制定出台《普洱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行政审批事项196件、公证行政许可初审19件、司法鉴定类行政许可初审28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4件,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率先公布首违不罚清单,涉及110个行政处罚事项。市级14个部门制定并公布了“减免责清单”,确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事项300项,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办理案件40000余件;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226余场,提供法律服务3065人/次,缓收涉企法律服务费用157件,减收服务费782000余元;全市39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涉企法律咨询绿色通道”和“涉企公证咨询绿色通道”,全市公证机构提供电话咨询、预约办理、远程视频办理等服务,涉企公证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做到当天办结当天出证。自《八条措施》实施以来,全市公证机构当场办结涉企公证案件1200余件,当场办结率达100%,并为2415人/次提供涉企公证咨询。办理赋强公证21件,节省诉讼费160000余元。普洱市仲裁委员会办理涉企仲裁案件62件,减收仲裁费236500元。 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报、民主与法制、普洱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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